十九:無聖無凡
十九:無聖無凡
慢談人生之十九:(無聖無凡)
正是無有高下之所以然。所以说平等,性体本来就是這样的平等。所以佛说上無佛道可成,下無众生可度,成则無成也!所以说,平等真法界,佛不度众生。所以佛眼观一切众生本来是佛。此皆约平等义说的。为何说平等义?为令发心菩萨通达此义。应以無能,無所,無法,無我之心,修一切善法,才能如此而證的。由此可知,修行人虽应发願轉凡成聖,但发願已,即将凡聖之念抛开。若不抛开,凡聖就永久隔开了。为什么呢?聖之成聖,凡之成凡,正是一由有念,一有無念而来。因起了念,便有高下,就不是平等了。
古人开示修行,有一句最好。說,但蓦直行去,转凡不转凡,成聖不成聖,以及一切生死利害等等,概不掛念。如此,便与道相应,与性相应,速能成就。否则反而不能成就了。古人又有警句说,古廟香爐去。是说应萬念灰冷,圣凡尚不掛念,其他的可想而知!
(具足相):
具足相之成,是由福慧双修而来。不但要修福,还要修慧。何谓修慧?修福時便知不着相就是。知不着相就是慧。如此才能成具足相,得無上菩提。(具足相),原是广修六度諸法,證如来法身所显现。也就是隨缘的法身。若说如来与具足相無关,等於說如来不用修六度諸法,也不用隨缘度众一样。不修六度諸法,何能俱足無量功德,證不住生死性体,不隨缘度众,何能法輪常转显不住涅槃之妙用。如此体用都無,发阿耨多罗三藐三的人,豈不把上章所说的四句偈,乃致前面所说的無法发菩提心諸法,都当作断灭,没有一法可修了吗?所以戒之以莫作是念。为什么呢?上章所说的四句偈,以及前面所说的無法发菩提心,是教众生不应取着一切法相,不是说应断灭一切法相。
(福德):
福德,是世间福,以有相的七宝財物与身命的佈施而得的福報。福德的大小,应视住相与不住相而定。修福德而不住相,福德成为功德。修功德而住相,则功德亦成福德。
(虚空),大乘经义所说的虚空,是指包羅萬像而言,其中有無数相在内,方显虚空之大。佛所说的空,皆应如此去领会。須知無所不容,乃是第一義空。则所谓空而不空。不可思量云者,非謂其無相不可思量,正謂其無所不容,方是不可思量。
(持戒修福): 持戒是持守戒律,有律儀戒,攝善戒,饒益有情戒。持戒修福,是成佛根基。
(信心):
信般若波罗蜜,能除一切烦恼,能成就一切出世功德,能出生一切諸佛。信自身佛性,本来清净,無有污染,与諸佛性平等無二。信六道众生,本来無相,信一切众生,尽得成佛,是名净信心。
(無法相亦無非法相):
事事依照佛说去行,心中却無其事,方是不住法相,故曰無法相。心中虽無其事,依舊精进去行,方是不住非法相。故曰亦無非法相,無復我人众生寿者相。人空,無法相,法空,也無非法相,并空亦空也,是谓三空。從此精进,净念相继,便證真如实相。故曰得無量福德。
(筏喻):
筏喻,是如来常说之法。船筏原为过渡,既度则捨筏,以喻佛法度生死。生死未渡,不可無法,既达彼岸,法亦当捨,此以示法不可執之意。
(無為法):
無為者,不假人为造作,指自性清净心,原来具足,無造作相。佛经上無修無證,即指此而言。只要把生灭心灭了,此寂灭即现前。所以無为法,就是無上菩提。如涅槃,如来,無相,無住,乃致金刚般若波罗蜜等,雖有种种名称,皆是無为法之意思。致於修行下手,即非法,非非法,二边不取。必二边不取,将分别妄想除尽方可。
(实無所得):
得而無得,不可住相之义。上章言小乘四果不可得,此云聖果亦不可得。若是有所得,皆是住相,故曰实無所得。
(莊严佛土):
菩萨修因時,六度萬行,一一功行,回向净土。此之谓曰莊严。菩萨雖精进莊严,而心中若無其事。如此一心清净,则土自净。此之谓莊严佛土,方得莊严之道。
(应無所住而生其心):
無所住者,不住着在一处,即凝滞不化之意。因此心神明莫测,变化無穷,是真净土。若有所住而生心,即是妄念。逐境遷移,放逸莫檢,便着六尘而多所住。总而言之,所谓生者,乃是任運而生,所谓無住者,無妨隨缘而住。随缘而住者無心於住,雖住而实無所住。任運而生者,法爾显现,说生实無所生。果能如此,则法法都显無住真心,物物莫非般若实相。
(须弥山王):
须弥山高广三百六十万里,为众山之王。此处如喻人身如须弥山王句,乃假設之詞,尤七宝满三千大千世界也!
(佛说非身是名大身):
非身是法身,即如如不动之真心。傅頌曰:有形终不大,無相始为真,便是此意!
(佛具三身):
(一): 清净法身,为佛之真身。是無色無形之本体身,般若即是真性法身相。
(二): 圆满報身,因報無量願行,所显萬德莊严之圆滿報身。分自受用身与他受用身二种。
(三): 十方应身,即应化之法身,又名化生,(百千萬亿化身)。在天而天,在人而人,羊中现羊,鹿中现鹿,形形散影,隨類现身。三十二相即是应身相。所以说,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来。
(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来):
要知道,般若之法是心法,如人飲水,自知冷暖。不容擬議,若有所说,即是毁法謗佛。所以说如来無所说。
(即非般若波罗蜜,是名般若波罗蜜。)
即非者,不執其有。是名者,不執其無。不執其無,则妙有。不執其有,即無住。
此所云妙有为用,無住为体,無相为宗之金刚般若法。本经中諸凡 (即非) (是名) 并说,皆同此义。便是说明所有 (人我),(法我) 諸相,皆应不住二边之住为住,方是背尘合觉,言其究竟,達其究竟也!
(金刚般若波罗蜜):
金刚是世间宝物,即金刚钻之類。有坚常,明净,快利三特点。此云能坏一切而不为一切所坏之金刚宝。形容般若能摧破一切戏論妄執,不为妄執所坏。
(般若): 此云智慧。但非普通智慧。是妙智慧,正智慧之意。般若为大乘道体,为五度之眼目,为般若所攝持。萬行始能到达究竟佛果。成为波罗蜜。
(波罗蜜):
此云到彼岸。离生死此岸,渡烦恼中流,达涅槃彼岸。合云無上佛乘一一即登彼岸!
(無所住心):
無我,無法的菩提心,就是無所住心。若心有住,住於色,则眼根不净,乃致於住於法,则意根不净。六根不净,则不达真空無相之理。就充滿分别知見。如此不但不能隨缘任運,佈施六波羅密,行菩萨道,而且还要为尘所轉,陷入名闻利养的牢笼而不自觉。住与不住,一轉念之间,相差竟由菩萨致地獄这么远的距离。真是 (道心唯微,人心为危)!实是可怕。此即以今说而證前说,所以非生無所住心,不能行於佈施。
佛弟子登為